針對山洪溝治理,海東市按照鍛長板、補短板、 固底板的要求,重點構建“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山洪災害防御體系,增強山洪溝沿岸城鎮、集中居民點、重要基礎設施等防護對象的防災減災綜合防御能力。一方面,在設防標準內,以工程措施建設為依托,保障山洪溝沿岸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另一方面,當發生超標準洪水時,以非工程措施為基礎,通過預報預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對于工程措施,《方案》提出,根據山洪溝河道、洪水和災害特點,通過方案比選論證,合理確定治理方案和工程布置,依據山洪溝所在的地形、地質條件以及岸坡植被等情況,因地制宜確定工程措施,主要包括護岸工程、堤防工程和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并輔以其他相關生態治理措施,同時考慮排澇、水資源利用、水土保持和生態保護等方面要求,治理措施布置應重視防沖、消能和坡腳防護,維持河勢穩定,不得縮窄河道行洪斷面,不得在河道范圍內修建攔擋設施。
在非工程措施領域,我市將統籌推進以監測體系優化、山洪災害動態預警指標體系建設、山洪災害調度會商決策系統升級改造為重點的縣級山洪災害監測預警能力提升;重點在山洪溝和氣象災害易發區建立自動氣象站的氣象監測預警;持續開展預案修編、宣傳、培訓演練等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有效提高全民防災減災意識、主動防災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全方位提高基層防汛減災能力和水平。
為保障《方案》順利實施,海東市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績效考核制和問責制,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山洪溝治理項目責任體系、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健全前期工作責任體系和管理機制,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進度,做到開工一批、推進一批、論證一批、儲備一批,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加大稽查力度,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安全。在加快工程建設的同時,建立保障工程良性運行的長效管護機制,加強責任制落實、預案修訂、宣傳培訓演練、叫應機制等基礎性保障工作,強化防御預案的演練,保障危險區群眾防災和逃生行動力,降低人員傷亡。